新华社南宁11月4日电 广西宜州市法院原副院长苏忠照因看钱量刑,收受贿赂1.8万元,涉嫌受贿犯罪,近日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。
今年1月,苏忠照作为主审法官在办理邬建国贩毒一案时,经合议决定判处邬建国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,并处罚金1000元。后经邬建国的亲友说情并送给苏忠照4000元钱,苏忠照即提出改判邬建国有期徒刑1年,并处罚金1000元。
同月,苏忠照主审胡文龙受贿、挪用公款一案时,胡文龙的辩护律师韦某收受胡家给的3万元活动费后,找到苏忠照,要求给胡文龙办理取保候审及在量刑上轻判,并从3万元活动费中拿出1.5万元给苏忠照。苏忠照在组织合议时,主张判决胡文龙有期徒刑2年,执行1年零6个月。其他两名合议庭成员基于苏忠照是法院领导和主办人而表示同意。苏忠照即据此宣判,并为胡文龙办理了长达12个月的取保候审手续。